上海天衍禾律师事务所主任汪大联律师与天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孙箫律师共同代理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安徽省分行保证金质权确认之诉(执行异议之诉)案件历经合肥中院一审被驳回、安徽省高院二审改判胜诉、对方申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被裁定驳回之过程,最终入选2015年第一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成为同类案件的参照案例,为金融机构和类金融机构依法维权确立了范本。
附案例链接,供研究参考。
http://www.y5467.cn/falv_display.asp?Newid=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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