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5日,由本所担任专项法律顾问的安徽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990)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下称“本次交易”)事项,经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2016年第93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获无条件通过。
本次交易中,四创电子向其控股股东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三十八研究所(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下称“华东所”)发行股份购买华东所所持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博微长安”)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人民币2.6亿元,用于博微长安低空雷达能力提升建设项目。
本次交易完成后,博微长安成为上市公司四创电子的全资子公司,四创电子将新增中低空警戒雷达和海面兼低空警戒雷达装备及配套等业务。
本所律师喻荣虎、李结华为四创电子本次交易提供专项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