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关于审理商品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调研会。天禾所合伙人孙箫律师参加会议。
最高人民法院拟在2003版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将商品房、二手房、集资房等买卖过程中产生的各类纠纷和问题如何适用法律制定统一的司法解释予以明确,便于各级法院审理和判决。本次在安徽省召开的调研会由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审判组组长王友祥主持,省高院民四庭、合肥中院民四庭、包河区法院民三庭负责人、法官,部分在肥的知名房企代表,省直及合肥市部分熟悉房地产业务的律师代表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