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园,悉尼大学法律硕士,合肥市高新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合肥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擅长领域:银行、金融、涉外业务。
田园律师曾工作于大型城市商业银行,历经银行工作的各项岗位,具有丰富的银行业务实际操作经验,对银行金融机构业务领域的各项法律风险和流程具备优秀的甄别能力,其银行工作专业背景将为本所提供银行类诉讼服务提供重要的帮助。
在银行非诉法律服务方面,田园律师为徽商银行总行及其分支机构、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定远民丰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定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寨徽银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专项及常年法律服务。在银行诉讼法律服务方面,田园律师曾担任包商银行破产后续法律事务处置会议现场律师,代理包商银行破产后续的不良资产案件,田园律师具有丰富的银行案件处理经验。
在证券法律服务方面,担任安徽国风塑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环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水三立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挂牌、股票定向发行的发行人律师。为安徽威尔低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铜陵蓝盾丰山微电子有限公司、合肥本源量子计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拟上市公司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在债券法律服务方面,曾担任滁州市南谯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发行5亿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签字律师、长丰农村商业银行发行二级资本债签字律师。 在并购重组方面,田园律师担任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并购重组现场律师。田园律师现担任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和重整律师。
在涉外法律服务方面,田园律师具备涉外法律业务事务经验,曾在澳大利亚律师事务所工作,具有涉外法律服务经验,田园律师为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威尔低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本源量子计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合肥产业投促高新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公司境外项目融资以及境外诉讼提供专项涉外法律服务。
在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法律顾问服务方面,田园律师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及分支机构、庐江农村商业银行、安徽省金融监督管理局、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投资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合肥市产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提供常年及专项法律顾问服务。